武汉劳务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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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纯律师

  • 所属律所: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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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获补偿金 新东家毁约职工应怎样维权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4日 来源:武汉劳务合同律师
[导读]:   周纯律师,武汉劳务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

  周纯律师,武汉劳务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哪些情况下可获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不续约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签合同到期,接下来双方自然就会考虑要不要继续签约。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约或者降低原来标准续签的,用人单位就当然需支付补偿金。

用人单位愿意在提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与员工续约,可员工提出不续约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解聘拒绝订约员工

有些用人单位由于合同规则尚在制订中,还拿不出手,与员工约定在以后补上合同,和你仅仅存在口头协议,当合同出台后需要签订时,你如果不愿意签订,单位将你解约,这种情况补偿费也是少不了的。

有些员工拒不签订劳动合同,但还是希望能留下来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解聘拒绝订约员工时,不需支付补偿金。

三、完成工作任务后解约

因为有些公司的职业工种不同,与员工不是按时按日计算工资,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如果你按要求完成了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这时候公司提出要和你解约,那么公司必须向你支付补偿金。如果员工没能完成约定的任务遭到解约,用人单位可考虑不支付补偿费。

四、员工被迫离职

对!你没听错,被迫离职也会有补偿金,但必须是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如拖欠工资、暴力强迫员工干活,迫于无奈的情况下,你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五、用人单位提出解约

在签订合同后,合同还没到期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约,那毫无疑问,用人单位必须要支付你补偿费。如果是员工提出提前解约的,公司不用支付补偿费。

六、用人单位依法裁员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用人单位依法裁员,都必须支付员工补偿金。裁员必须是用人单位提出,而且程序得当。如果是员工自愿解约,那不在补偿范围。

七、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约

何为“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约”呢就是并非公司的过失,而是员工个人的原因造成的失误,用人单位觉得你不符合公司要求,从而提出解约,也是要向你支付补偿金的。

案例:A到一家摄影公司做接待工作。上班3个月内,因不善与人交往而多次被客户投诉。培训一个月依然没有进步,公司遂与其解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了应有的补偿金。

特殊情况:若员工故意怠慢工作、上班态度不佳的,用人单位与其解约,补偿金付或不付可商量着办。

八、用人单位破产解约

当单位出现业绩下滑、破产等原因不得不与员工解约的情况,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员工一定的补偿费。

案例:有个原本在某集团工作的哥们最近就说到,集团为了走出资金困境,去年进行大面积裁员。一开始时,大家都很不情愿,但是公司都自觉给每人一定的补偿金,很多被裁减的员工心里有了些许安慰。

特殊情况:如果是破产,公司资金一定周转不济,补偿的费用可约定往后拖,但不能不付。

相关知识:

一、试用期也可以获得赔偿

劳动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是不区分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的,所以即使是在试用期被裁员,同样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自己犯错

对于比较严重的错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损害结果够不上重大的员工,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派遣用工被裁

至少要有一家单位应支付你的经济补偿。如果所服务的公司和派遣公司都不愿意支付补偿怎么办你可以把实际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一同起诉至仲裁,要求他们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或者给予替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新东家毁约职工应怎样维权

今年5月,上海一家IT公司向我发了录用通知书,通知书对试用期、薪资标准、福利等均作了详细说明。然而,就在我6月份与原单位办理完离职手续,准备到这家公司入职的时候,这家公司突然通知我说他们又不需要招人了。我认为对方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但对方说根本就没和我建立劳动关系。请问,我这种情况属于对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吗,我应该怎样索赔

律师解答: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分析,该IT公司的做法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录用通知书只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希望与劳动者缔结劳动合同的单方意思表示,劳动者在接到录用通知书之后仍旧可以针对具体合同内容与用人单位进行磋商,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录用通知书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向你发出录用通知书并不等同于与你签订了劳动合同,进而推知,既然用人单位尚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你的情形也就不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虽然该单位并未违法解除与你之间的劳动合同,但你可以从缔约过失的角度要求用人单位对你进行赔偿。“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导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你因该IT公司的原因而陷入失业状态,失去了正当的工作机会与个人收入,该单位应当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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